笔记-信息系统开发基础-面向对象基本概念-对象和类

(1)对象

  • 由数据及其操作所构成的封装体,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模块,是构成系统的基本单位。
  • 对象包含三个基本要素,分别是对象标识、对象状态和对象行为。

例如,对于姓名 (标识)为Joe的教师而言,其包含性别、年龄、职位等个人状态信息,同时还具有授课等行为特征/ Joe就是封装后的一个典型对象。

(2)类
现实世界中实体的形式化描述,类将该实体的属性(数据)和操作(函数) 封装在一起。

类和对象的关系可理解为,对象是类的实例,类是对象的模板。如果将对象比作房子,那么类就是房子的设计图纸。

(3)抽象
通过特定的实例抽取共同特征以后形成概念的过程。抽象是一种单一化的描述,强调给出与应用相关的特性,抛弃不相关的特性。对象是现实世界中某个实体的抽象,类是一组对象的抽象。

(4)封装
将相关的概念组成一个单元模块,并通过一个名称来引用它。面向对象封装是将数据和基于数据的操作封装成一个整体对象,对数据的访问或修改只能通过对象对外提供的接口进行。

(5)继承
表示类之间的层次关系(父类与子类这种关系使得某类对象可以继承另外一类对象的特征,继承又可分为单继承和多继承。

对象:由数据及操作所构成的封装体,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封装是构成系统的一个基本单位。对象三要素:对象标识、对象状态、对象行为。
类:是现实世界实体化的描述。类将实体的数据和函数封装在一起。类的数据也叫状态、属性或特征。它表示静态的一面;类的函数也叫功能、操作或服务,表现类的动态一面。

类和对象的关系:对象是类的实例。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对象,一个对象只能是一个类的实例。

消息是对象之间进行通信的一种规格说明。一般它由三部分组成:接收消息的对象、消息名及实际变元。

对象是对客观事物的抽象,类是对对象的抽象。它们的关系是,对象是类的实例,类是对象的模板。类和对象,可以先声明类类型,然后再定义对象,也可以在声明类类型的同时定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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