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质量控制-6.3 分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

质量控制点是这章节的考点、重点咯

6.3 分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

6.3.1 质量控制点

1. 设置质量控制点的目的

所谓质量控制点,是指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重点控制对象或重点建设进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而设置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工程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设置不同的质量控制点,通常情况下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和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控制点的设置,可以将工程质量总目标分解为各控制点的分目标,以便通过对各控制点分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控制。

2. 设置质量控制点的意义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设置不同阶段的质量控制点,有下列几方面的重要意义:
(1)通过质量控制点设置,便于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分解,可以将复杂的工程质量总目标分化为一系列简单分项的目标控制;
(2)设置质量控制点,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及时分析和掌握控制点所处的环境因素,易于分析各种干扰条件对有关分项目标产生的影响及其影响程序的测定;
(3)设置质量控制点,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监测分项控制目标,计算分项控制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差;
(4)由于质量控制点目标单一,且干扰因素便于测定,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和承建单位的控制管理人员制定、实施纠偏措施和控制对策;
(5)通过对下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目标的实现,对上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目标提供保证,从而可以保证上层级质量控制点分项控制目标的实现,直到工程质量总目标的最终实现。

3.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原则 ▲▲▲ 考点

进行控制点设置时,应遵守下述的一般原则。

1)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突出重点
质量控制点应放置在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的关键时刻和关键部位,有利于控制影响工程质量目标的关键因素。比如对于一个应用软件开发项目,需求获取阶段关系到整个应用系统的成败,而这一部分工作往往做得不够细致,因此监理单位可以把需求获取作为一个质量控制点,制定详细的需求获取监理单位案。

2)选择的质量控制点应该易于纠偏
也就是说,质量控制点应设置在工程质量目标偏差易于测定的关键活动或关键时刻处,有利于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质量偏差,同时有利于承建单位控制管理人员及时制定纠偏措施。比如对于综合布线来说,可以把隐蔽工程的实施过程作为一个控制点,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纠正。这一部分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事后解决的成本就会非常大。

3)质量控制点设置要有利于参与工程建设的三方共同从事工程质量的控制活动
对于建设单位来说,由于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来从事工程质量控制,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和相对重要的建设成果都应设置控制点;对承建单位来说,由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过程中的微观控制,其控制点设置可以按工程进度、工程部位、重要活动及重要建设资源供应等方面都应设置控制点;对监理单位来说,由于质量控制是其监理工作的重点,根据监理目标确定监理要检查的辱量控制点三方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商定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重点,并制定各自的质量控制措施。

4)保持控制点设置的灵活性和动态性
对于一些大型系统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由于建设规模庞大,建设周期较长,影响因素繁多,工程项目建设目标干扰严重,质量控制点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对已设立的质量控制点应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整或增减,使质量控制点设置具有相应的灵活性和动态性,以达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下面分阶段说明一下各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

6.3.2 招投标及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招投标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招标过程的监控,选择合格的承建单位,并为工程的设计实施做好准备。下面就几个主要的审查和监控内容进行叙述。

1. 招投标过程的质量控制

信息工程的招标一般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公司、专家、纪检或者公证部门参加,监理单位在招投标阶段质量控制的注意要点有:
(1)协助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需求方案,确定工程的整体质量目标:
(2)参与标书的编制,并对工程的技术和质量、验收准则、投标单位资格等可能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因素明确提出要求;
(3)协助招标公司和建设单位制定评标的评定标准
(4)对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核,对招标书涉及的商务内容和技术内容进行确认;
(5)监理在协助评标时,应对投标单位标书中的质量控制计划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
(6)对招标过程进行监控,如招标过程是否存在不公正的现象等问题;
(7)协助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洽商并签订工程合同,在合同中要对工程质量目标提出明确的要求。

2. 对承建单位以及人员资质的审核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协助建设单位审查承建单位以及人员的资质,这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对于小型的信息系统工程来说,可能只有一个承建单位,而对于比较大的工程来说,可能会有总集成商和分项系统集成商,总集成商一般会由建设单位招标产生,而分项系统集成商可能由建设单位或者总集成商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委托的方式产生。无论哪种方式产生的系统集成商,监理单位都要对其单位资质以及参与项目的人员资质进行审核,从而确定其是否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审核承建单位以及人员资质时注意要点有:
(1)资质文件是否真实、齐全;
(2)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否与本工程的规模相适应;
(3)承建单位的主要技术领域是否与本工程需要的技术相符合;
(4)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经理或者高级项目经理证书,证书是否真有效:
(5)其他技术人员的技术经历是否与本工程的技术要求相符合;
(6)承建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6.3.3 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任务是使工程设计的各项工作能够在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内予以完成。

在信息系统工程设计阶段涉及的主要工作有用户需求调研分析、总体方案设计、概要设计、详细设计、阶段性测试验收计划等等,这些工作内容比较复杂且制约因素多,因此对承建单位提供的各类设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并采取监理措施,是本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主要包括:
(1)了解建设单位建设需求和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要求,协助建设单位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规划和安全目标规划。
(2)对各种设计文件,提出设计质量标准。
(3)进行设计过程跟踪,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并及时与承建单位协调解决。
(4)审查阶段性设计成果,并提出监理意见。
(5)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总体设计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 确保总体方案中已包括了建设单位的所有需求;
  • 要满足建设单位所提出质量、工期和造价等工程目标;
  • 总体方案要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
  • 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 方案要合理可行,不仅要有明确的实施目标,还要有可操作的实施步骤;
  • 对整个系统的体系结构、开发平台和开发工具的选择、网络安全方案等要进行 充分论证。当前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许多技术还没有达到成熟阶段:就被更先进的技术所替代,而且所花费的成本可能还更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信息系统工程中采用最新的、最先进的技术,会给质量控制带来技术风险;
  • 对总体设计方案中有关材料和设备进行比较,在价格合理基础上确认其符合 要求。

(6)审查承建单位对关键部位的测试方案,如主机网络系统软硬件测试方案、应用软件开发的模块功能测试方法等。
(7)协助承建单位建立、完善针对该信息工程建设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完善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
(8)协助总承建单位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9)组织设计文件及设计方案交底会,熟悉项目设计、实施及开发过程,根据有关设计规范,实施验收及软件工程验收等规范、规程或标准,对有的工程部位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签发;上述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的工程不得部署实施。

6.3.4 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指实施、开发正在进行的过程中进行的质量控制。

1. 协助承建单位完善实施过程中阶段性质量控制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是在实施工程中逐渐形成的。信息系统工程中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是实施质量控制的核心,只有严格控制好每个阶段的工程质量,才有可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实体质量。监理工程师应该协助承建单位完善阶段性质量控制,在监理工程中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例如布线接地系统中存在两个不同的接地点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到现场亲自测量,确认其接地电位差(电压有效值)不应大于1V。建立质量管理点,如软件开发中各模块输入、输出接口等,及时检查和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项目在工程各阶段实施中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实施中每个阶段的工程实施和阶段实施结果两方面的质量控制。其质量控制的内容如图6.2所示。
质量控制的基本内容

(1)工程实施条件的控制
工程实施条件是指工程项目在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要素及实施环境条件。其基本控制内容包括人员、产品、设备、程序及方法和环境条件等。控制方法主要可以采取检查、测试、评审、跟踪监督等方法。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中,以设备到货检验和安装调试为例,说明工序活动条件的控制。首先,监理要检查、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验收计划,在计划中是否有缺漏。然后监理要检查建设单位现场是否具备或满足承建单位提出的机房设施、机房环境等要求,如机房是否按照要求布设供电设施:是否布设了防静电,防火、防雷设施;空间距离是否能够施展开等等;最后,监理才能会同建设单位、承建单位、设备或产品的供货商进行开箱验货、设备上架(机柜)、加电调试、软件安装、参数配置等工作。

(2)项目阶段性实施结果的质量控制
项目阶段性实施结果的质量控制主要反映在阶段性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方面。对项目阶段性实施结果的质量控制就是控制阶段性产品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是否达到技术要求和实施验收标准。项目阶段性实施结果的质量控制一般属于事后质量控制,其控制的基本步骤包括:
(1)测试或评审。指测定阶段性实施结果的有关质量特征和特性的指标值。
(2)判断。判断阶段性实施效果是否达到设计质量和项目需求所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
(3)认可或纠偏。若阶段性实施结果的质量特征和特性指标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对该过程实施质量进行认可,并验收签证,才允许工程下一流程或阶段开工;否则,对该阶段
实施结果进行必要的纠正。经纠偏后,应重新检查,达到质量标准要求才予以认可。

现场监理人员,应自始至终地把对实施阶段性质量控制作为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工作重点,并应详尽深入地分析影响阶段质量的因素,分清主次,抓住主要关键,开展对阶段性质量的全面控制。

2. 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的实施要点

(1)制定阶段性质量控制计划,是实施阶段性质量控制的基础。

阶段性质量控制计划包括:确定控制内容,技术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手段,建立阶段性质量控制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度。

(2)进行工程各阶段分析,分清主次,抓住关键是阶段性工程结果质量控制的目的。

工程各阶段分析是指从众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中,找出对特定工程阶段重要的或关键的质量特征特性指标起支配性作用或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因素,以便在工程实施中对那些主要因素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标准,开展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质量的重点控制。

(3)设置阶段性质量控制点,实施跟踪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质量控制点是实施质量控制的重点。在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过程或环节及隐蔽工程;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变异大的工序、部位和实施对象;对后续工程实施或后续阶段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实施中无足够把握的、实施条件困难或技术难度大的过程或环节;在采用新技术或新设备应用的部位或环节等处都应设置质量控制点等。

(4)严格各过程间交接检查

主要项目工作各阶段(包括布线中的隐蔽作业)需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签署验收。如综合布线系统的各项材料,包括插座、屏蔽线及RJ45插头等等,应经现场监理检查、测试,未经测试不得往下进行安装。又如在综合布线系统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测试、检查,不得与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相联通电等。对于重要的工程阶段,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还要亲自进行测试或技术复核。

坚持项目各阶段实施验收合格后,才准进行下阶段工程实施的原则,由实施、开发单位进行检测或评审后,并认为合格后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或机房、实验室会同检验。合格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3. 对开发、实施材料与设备的检查

对信息网络系统所使用的软件、硬件设备及其他材料的数量、质量和规格进行认真检查。使用的产品或者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或技术说明书,同时,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检。硬件设备到场后应进行检查和验收,主要设备还应开箱查验,并按所附技术说明书及装箱清单进行验收。对于从国外引进的硬件设备,应在交货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开箱逐一查验,软件应检查是否有授权书或许可证号等等,并逐一与合同设备清单进行核对。

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软硬件,应审核承建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报告或者权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及配件、系统集成成果、网络接入产品、计算机整机与配件等不能使用。

4. 协助建设单位对严重质量隐患和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在必要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可按合同行使质量否决权,在下述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1)实施、开发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建单位仍不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的改进措施不力,还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趋势者。
(2)隐蔽作业(指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中埋入墙内或地板下的部分)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者。
(3)对己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就继续进行者。
(4)擅自变更设计及开发方案自行实施、开发者。
(5)使用没有技术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没有授权证书的软件,或者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及使用盗版软件者。
(6)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进入现场实施、开发者。

监理工程师遇到工程中有不符合要求情况严重时,可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令。工程开工和停工后的复工,均应严格遵照规定的管理流程进行,如图6.3所示。
开工申请签核流程

5. 工程款支付签署质量认证

实施、开发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监方面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人签署。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和现场质检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的原始凭证上签署,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才有效。其管理流程如图6.4所示。
工程款支付签核流程

6. 质量控制的其它方法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业务活动等。
坚持质量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及质监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实施、开发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6.3.5 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竣工是承建单位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工程实施任务;工程验收是指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对该工程进行最终的检查验收;工程交工是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承发包双方办理项目产权转移手续和结清工程价款。因此,工程竣工、验收、交工是工程实施阶段中的最终过程,其质量(主要指工作质量)控制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交付使用的效益和效用。

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对验收方案的审查对验收过程的监控来完成的,主要有以下内容。

1. 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并按照图6.5流程进行验收。
验收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2. 验收计划、方案的审查

承建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理单位首先要对其验收计划和验收方案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
(1)验收目标
(2)各方责任
(3)验收内容
(4)验收标准
(5)验收方式

监理机构应给出监理意见,决定是否可以进行验收工作。

3. 验收资料的审查

承建单位申请验收时,监理单位要审核以下资料是否齐全
(1)承建单位与各方签订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合同
(2)承建单位的设计、实施方案
(3)承建单位的竣工报告
(4)建设单位出具的试运行报告
(5)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初验报告
(6)承建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培训的报告
(7)用户使用说明书;
(8)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
(9)设计方案论证意见;
(10)设计、施工图纸(系统原理图、平面位置图、布线图、系统控制、中心配置图、器材清单);
(11)应用软件开发过程文档
(12)系统调试报告(含调试记录);
(13)系统试运行报告(含试运行中间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
(14)系统检测报告

有关具体的验收资料在不同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中还有所不同,对信息网络系统或信息应用系统验收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资料请参照后续有关章节。

4. 对验收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1)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以及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2)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监理机构、承建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进行确认
(3)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4)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 验收结论处理

(1)系统工程验收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手续,立案归档。
(2)系统工程验收不合格,由验收组签署整改意见(整改通知书)交承建单位,并限期整改完成后再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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