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信息应用系统监理工作-20.3.8 系统验收质量控制
20.3.8 系统验收质量控制
1. 目的
系统验收的目的是检验软件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作为软件工程中比较靠后的阶段,系统验收能在交付用户使用前对软件进行最后一次全面的确认和验证。监理单位对系统验收的质量控制是协助业主组织好由业主、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软件系统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验收,以确认软件系统达到上线试运行的基本要求。
2. 监理过程
(1)承建单位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出系统验收标准。
(2)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及相关文件对验收标准进行审查。
(3)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家对验收标准进行会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和业主及承建单位进行探讨,确定修改意见。
(4)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最终评审意见,业主根据评审意见对承建单位工作做出整改决定,形成验收标准。
(5)监理工程师检查合同各方的竣工准备情况,以确定是否满足系统验收的条件。
(6)由业主、承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组成系统验收组,以业主、承建单位为主,按照系统验收方案对软件系统进行验收工作。
(7)监理工程师对验收报告进行评审,由总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工作是否完成。
3. 监理内容
(1)验收标准
检查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标准是否符合合同及有关标准。
(2)验收方案
审核业主和承建单位制定的系统验收方案,并审查验收方案的全面性和业务符合性。
(3)验收准备工作
监督合同各方做好验收准备工作,按规定准备技术资料,要求数据准确、种类齐全、文字精练。审核业主制定的验收测试方案,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测试大纲,督促其做好竣工前的验收测试准备工作。测试、检验必须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不得擅自修改、减少测试大纲和测试项目,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做测试记录。
(4)验收实施
监控系统验收组执行系统验收工作,必要时采取测试方法检验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5)验收报告
监理工程师审查提交的测试报告、初验报告和正式验收报告,审查验收工作是否完成合同书中各项内容,是否满足需求书中提出的各项应用指标,并经过系统试运行的用户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