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信息网络系统验收阶段的监理-18.1 验收阶段监理概述
18.1 验收阶段监理概述
18.1.1 验收的前提条件 ▲▲▲
工程验收必须要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建设项目按照批准设计方案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3)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集成合同的内容;
(4)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5)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6)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7)经过用户同意。
18.1.2 验收方案的审核与实施
在信息网络系统完工时,业主、承建方和监理方三方共同确定验收方案,监理方有如下主要工作。
1. 确认工程验收的基本条件
(1)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技术文档和工程实施管理资料是否完备;
(3)工程涉及的主要设备、材料的进场和检验报告是否完备;
(4)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实施、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是否完备;
(5)承建方的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是否完备。
2. 建议业主和承建方共同推荐验收人员,组成工程验收组
工程验收组的成员,原则上不使用监理方和承建方的人员,避免出现“谁监理谁验收、谁施工谁验收”的状况。验收组成员应对监理方和承建方保密。但监理方的人员可以作为业主邀请的代表。一般情况下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验收单位和人选。
3. 确认工程验收时应达到的标准和要求
(1)承建方应向监理方提供工程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的名称。
(2)承建方和监理方向验收组提供验收标准文本,并根据本工程的特点提出具体的要求。
4. 确认验收程序 ▲▲▲
1)验收准备工作
在工程验收的准备阶段,监理方应完成以下工作:
(1)督促承建方制定详细的验收方案,整理所有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协同业主、设计单位进行技术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批复报告、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工程概预算等)的整理。
(3)组织人员编制竣工决算,起草工程验收报告的各种文件和表格。
2)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是在承建方自检的基础上,由业主、承建方、监理方组成项目初验小组,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提出正式的竣工验收申请。
3)正式验收
上级主管部门或负责验收的单位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和竣工验收报告后,经过评审、确认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和标准,即可组织正式验收。
正式验收的一般程序包括以下八个步骤: ▲▲▲
(1)承建方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2)监理方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工程竣工意见的报告;
(3)验收小组全体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4)验收小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如测试报告)和资料评审;
(5)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鉴定结果;
(6)进行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7)办理验收资料的移交手续:
(8)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4)验收资料的保存
验收资料应作为工程项目的档案在工程验收结束后移交给业主,作为今后扩建、维修的依据,也作为复查的依据。保存的资料要全面、完整,由专门机构保存。
18.1.3 工程验收的组织
1. 工程验收组构成
工程验收涉及的组织构成一般如图18:1所示。
工程验收一般由业主方负责组织,验收单位或小组独立进行验收工作,由监理方、承建方和业主方配合验收小组工作。
2. 验收组的分工
工程验收组对工程验收时,对其成员应有明确的分工,一般按分项工程成立测试(复核)小组、资料文档评审小组、工程质量鉴定小组。
1)测试(复核)小组的工作
测试(复核)小组是根据承建方提交的验收测试报告和数据,通过仪器设备,对关键点进行复测,验证其数据的正确性。所要复测的内容,应根据分项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的验收要求进行。
2)资料评审小组的主要工作
资料评审小组应根据合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进行评审,资料要齐全,需要评审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础资料
- 招标书;
- 投标书;
- 有关合同;
- 有关批复文件:
- 系统设计说明书;
- 系统功能说明书;
- 系统结构图;
- 工程详细实施方案。
(2)工程竣工资料
- 工程开工报告;
- 工程实施报告;
- 工程质量测试报告;
- 工程检查报告;
- 测试报告;
- 材料清单;
- 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
- 工程竣工图纸;
- 操作使用说明书;
- 售后服务保证文件;
- 培训文档;
- 其他文件。
3)工程质量鉴定小组
工程质量鉴定小组应根据具体的工程完成以下工作;
- 听取业主、承建方、监理方对工程建设情况的介绍;
- 组织现场、复查验收;
- 听取验收测试小组的工作汇报、资料评审小组的工作汇报,用户试用情况的汇报;
- 起草工程验收的评语。
18.1.4 售后服务与培训监理
1.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的两种状况
(1)采购、安装、调试过程中需要提供的服务;
(2)试运行、正式运行后需要提供的服务。
2)有关服务的具体内容应在集成合同中注明
主要表现为:
(1)在安装过程中设备、产品与环境发生冲突,无法安装;
(2)设备、产品的配件不合格;
(3)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设备、产品;
(4)设备、产品本身设计原因产生的不合格品。
发生上述情况时,监理方应督促承建方与供货厂商联系更换或退货。
3)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
正式运行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应根据以下三点,由业主直接与承建方协商解决:
(1)保修期内发生故障;
(2)保修期外发生故障;
(3)自然因素造成的意外破坏。
2. 培训
监理方应督促承建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并提供培训教案。承建方应在培训方案中明确培训时间、培训质量、培训地点、培训人数、考核成绩,确保系统的正常维护。
18.1.5 验收审核监理的主要内容 ▲▲▲
在信息网络系统工程验收阶段,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系统整体功能、性能;
(2)主要设备(或子系统)的功能、性能;
(3)承建方提交文档的种类和内容;
(4)系统设计、开发、实施、测试各个阶段涉及的工具和设备都具备合法的知识产权;
(5)承建方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6)承建方采取必要的管理和工程措施,以方便系统的扩容和升级。
评审承建方(或第三方测试机构)的量化测试手段和流程,将设备、系统的测试结果与招标和设计文件中的预期指标进行分析、比较是工程验收阶段最重要的监理手段。由于不同的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内容千差万别,下一节将介绍在工程验收阶段监理方对主要设备或系统进行监理时需要评审的主要技术内容和指标,了解这些技术指标对于监理工程师是非常必要的。当然监理工程师必须认识到:在进行实际验收监理时,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网络系统是为一个整体,应该将不同子系统的功能进行综合考察,而且有些性能指标的测试需要和应用系统结合在一起进行,因此监理工程师应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通盘考虑,制定合理的监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