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合同谈判与签订-供应商项目立项
出自《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教程(第2版)》
当客户与系统集成供应商签署了合同之后,客户和系统集成商各自所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就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并接受法律保护。如果从合同签署主体角度分析,合同签署的双方分别为客户组织和系统集成供应商组织。如果从合同实施主体角度分析,此时的主体成为系统集成供应商组织内部的某个项目团队。
这也就意味着系统集成供应商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发生了转移,由组织转移到了项目组。正因为存在这种责任转移的情形,许多系统集成供应商采用内部立项制度对这种责任转移加以约束和规范。一般来说,系统集成供应商主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类型,决定是否要在组织内部为所签署的外部项目单独立项。例如针对包含软件开发任务的项目通常需要进行内部立项,而那些单一的设备采购类项目则无需单独立项,系统集成商进行项目内部立项主要有几方面原因。
第一,通过项目立项方式为项目分配资源,系统集成合同中虽然有明确的合同金额,但合同执行时需要各种资源,所以通过内部立项方式将合同金额转换为资源类型和资源数量的形式。
第二,通过项目立项方式确定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有助于提升人员的积极性。组织可能出于战略考虑,甚至会承接那些“亏本”的项目,组织也有可能会借助自身的竞争优势,签署那些“厚利可图”的项目。为了避免将这种商务合同金额的不确定性完全传输给项目开发和实施团队,需要识别项目真实所需的资源类型和资源数量,以真实客观所需的资源成本作为考核项目的重要指标,从而调动人员的积极性。通过项目型的组织方式提升项目的实施效率。
第三,以项目型工作方式,提升项目实施效率。系统集成供应商针对那些内容复杂、周期较长的系统最好以项目方式组织工作的实施,如果采用单纯的部门合作等工作形式,在工作中可能会出现工作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消极被动等人员管理和沟通管理方面的问题。
系统集成供应商在进行项目内部立项时一般包括的内容有项目资源估算、项目资源分配、准备项目任务书和任命项目经理等。
1)项目资源估算
参考项目前期的招投标文件、商务合同、售前交接资料等,对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类资源进行估算,包括人员、设备、场地等不同的资源。另外,在进行资源估算时还应该根据项目特点,针对人力资源能力提出明确的需求,保证分配到项目中的人员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
2)项目资源分配
组织根据项目资源估算中所提出的资源估算要求,结合组织中可用的资源,在不同的部门和项目之间协调资源,为项目分配资源。在进行资源分配时,一方面要保证项目资源的充足性,另一方面还要保证组织整体资源部署的优化性。
3)准备项目任务书
为项目分配资源后,组织应该准备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根据合同中工作内容的要求、项目进度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分配资源以及项目所面临的各种风险等信息,针对项目提出明确的任务目标以及考核要求。任务书中的任务目标和考核要求将作为评价项目绩效的主要依据。
4)任命项目经理
组织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为项目指派合适的项目经理,同时为项目经理颁发正式的项目经理任命书。组织通常在项目启动会议中公布对项目经理的正式任命以及为项目经理颁发任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