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Wu

存一些内容,记一点文字

组织协调与目标控制密不可分,以保证建设单位项目成功实施为目标,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是重要的监理措施之一。

组织协调涉及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等多方关系,它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监理活动的全过程。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熟悉组织协调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完成组织协调监理工作的技能。

13.1 组织协调的概念与内容

13.1.1 组织协调的概念

所谓协调,就是指联结、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在项目管理中,将协调或协调管理称为“界面管理”,即为主动协调相互作用的若干系统间的能量、物质和信息交换,以实现系统目标的活动。把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作为一个系统来看,组织协调的对象可分为系统内部的协调和系统外部的协调两大部分。系统外部的协调又可分为具有合同因素的协调和非合同因素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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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监理单位的风险防范

4.2.1监理工作的风险类别

1.行为责任风险

行为责任风险来自三个方面:

(1)监理工程师超出建设单位委托的工作范围,从事了自身职责外的工作,并造成了工作上的损失;
(2)监理工程师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在工作中发生失职行为造成损失;
(3)监理工程师由于主观上的无意行为未能严格履行职责并造成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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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监理体系建设

4.1.1业务体系建设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要能胜任一定范围内的工程监理服务的业务,设立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相应的组织机构、具备一定数量的监理设施等等,下面就监理单位应该具备的条件做具体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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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监理实施细则

5.4.1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意义

监理实施细则是以被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为对象而编制的,用以指导监理单位各项监理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和管理的综合性文件;它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规定范围和建设单位的具体要求,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在设计阶段监理工作的基础上,综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广泛收集工程信息和资料以及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下,结合监理的具体条件制定的指导其整个监理项目部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管理性文件。应该注意的是,对信息工程监理而言,仅仅有信息工程系统设计方案,是无法完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订的。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有了系统设计中所确定的大量具体实施及开发的具体数据之后,才能够编制出切合此项工程实际的监理实施细则。编写监理实施细则对实施监理工作意义重大,是监理工作必经的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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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监理项目部的组成

5.1.1监理项目部的组织结构

组织有着两种不同的定义,一种是一般意义上的组织,泛指各种各样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它是人们进行合作活动的必要条件。一种是管理学上的组织(也是我们要用到的组织的概念),是指按照一定的目标和程序组成的权责结构。这个概念中,包含着以下几点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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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监理在信息管理中的主要文档

监理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是指收集并整理本工程的监理信息,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的一部分;督促承建单位建立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作为目标系统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对所产生的、面向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信息进行收集、传输、加工、储存、维护、使用和整理;协助建设单位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接收信息系统工程信息资料,对这些资料进行归整、保管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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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信息分类

12.3.1 按项目参与单位分类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信息分类按项目参与单位可分类为建设单位信息、承建单位信息、监理单位信息,如图12.2所示。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信息分类

  • 建设单位信息:建设单位信息是指建设单位在项目中发送给有关单位的指令、通知、函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总称。
  • 承建单位信息:承建单位信息是指承建单位在项目中发送给有关单位的计划、方案、通知、报告、请示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总称。
  • 监理单位信息:监理信息是指监理项目部在监理工作中,收集、产生、记录、整理的所有与监理工作有关的信息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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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信息工程信息与信息管理

12.1.1 信息工程信息

信息系统工程信息是对参与各方主体(如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供货厂商、招标公司、分包公司等其他主体)从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或监理)提供决策支持的一种载体,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说明书、售后服务协议及实施标准等。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能及时、准确、完善地掌握与信息系统工程有关的大量信息,处理和管理好各类工程建设信息,是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监理单位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信息工程项目建设的数据及资料等,既相联系,又有一定的区别。数据是反映客观事物特征的描述,如文字、数值、语言、图表等,是人们用统计方法经收集而获得的;信息是人们所收集的数据、资料经加工处理后,对特定事物具有一定的现实或潜在的价值,且对人们的决策具有一定支持的载体。因此,数据与信息的关系是: 数据是信息的载体,而信息则是数据的内涵;只有当数据经加工处理后,具有确定价值而对决策产生支持时,数据才有可能成为信息

图12.1 表示了数据与信息的关系。
数据与信息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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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分析与对策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中,监理工程师对信息系统的安全体系评估主要从逻辑访问的风险分析与安全管理、协助建设单位架构安全的信息网络系统、对应用环境的风险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物理访问的风险分析与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并协助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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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监理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监理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作用如下:

(1)保证建设单位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过程中,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在可用性、保密性、完整性与信息系统工程的可维护性技术环节上没有冲突
(2)在成本控制的前提下,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设计上没有漏洞
(3)督促建设单位的信息系统工程应用人员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范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和管理,建立安全意识
(4)监督承建单位按照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施工,检查承建单位是否存在设计过程中非安全隐患行为或现象等,确保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建设和安全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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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信息系统安全概论

11.1.1 信息系统安全定义与认识

1. 定义

在信息系统工程中,信息安全涵盖了人工和自动信息处理的安全。网络化和非网络化的信息系统安全,泛指一切以声、光、电信号、磁信号、语音以及约定形式为载体的信息的安全。

1)信息系统安全

定义是确保以电磁信息为主要形式的、在信息网络系统进行通信、处理和使用的信息内容,在各个物理位置、逻辑区域、存储和传输介质中,处于动态和静态过程中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以及与人、网络、环境有关的技术安全、结构安全和管理安全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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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旅行20多年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司其责,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目前,已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一些地方性的管理办法等。

在合同管理中,监理工程师要求利用掌握的有关知识分清有关各方的知识产权,并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予以保护管理。而且,在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时,应该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证明、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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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合同违约的管理

10.5.1 合同违约的概念

违约是指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在此,主要是指建设单位的违约和承建单位的违约及其他不可抗力的违约。

监理单位在处理双方违约过程中,应当本着公正、公平与合理的原则,积极协助、配合双方解决违约纠纷。具体工作思路有:

(1)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醒有关方面,防止或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
(2)受损失方可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违约事件的申诉,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
(3)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要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平处理;
(4)在与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评估工期及费用损失的数量,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如《监理通知》);
(5)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
(6)由违约一方提出要全部或部分中止合同要求时,监理单位应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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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合同争议的调解

10.4.1 合同争议的概念与特点

1. 合同争议的概念

所谓合同争议,是指合同当事人对于自己与他人之间的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与利益分配有不同观点、意见、请求的法律事实

合同关系的实质是,通过设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合同当事人之间进行资源配置。而在法律设定的权利框架中,权利与义务是互相对称的。一方的权利即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一旦义务人怠于或拒绝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则其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势必在所难免。在某些情况,合同法律关系当事人都无意违反法律或者合同的约定;但由于他们对于引发相互间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有着不同的看法和理解,也容易酿成合同争议。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合同立法中法律漏洞的存在,也会导致当事人对于合同法律关系和合同法律事实的解释互不一致。总之,有合同活动,就会有合同争议。丝毫不产生合同争议的市场经济社会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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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合同索赔的处理

10.3.1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信息系统工程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如果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相对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项目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建单位的索赔;而承建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建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项目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承建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承建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处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不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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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与基本原则

10.2.1 合同管理的概念与意义

合同管理,是指对依法签订的项目合同进行管理的一种活动与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合同管理就是指对工程的设计、实施、开发有关的各类合同,从合同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到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组织管理的工作,以达到通过双方签署的合同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的目标和任务,同时也维护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及其他关联方的正当权益

信息系统工程从招投标、设计、实施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涉及建设单位、承建单位、产品供应商、产品生产厂家、监理单位等多个单位。如何使信息系统工程各有关单位建立起有机联系,使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实现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和投资目标,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利用合同手段,运用经济与法律结合的方法,将信息系统工程所涉及的各个单位在平等合理的基础上建立起相互的权力义务关系,以保障信息系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合同管理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贯穿于信息系统工程的全过程,本着客观、公正、合理的原则,监督各方履行合同的行为,目的在于确保合同正常履行,维护合同各方的正当权益,全面实现信息系统工程目标的完成。因此,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合同各方都必须树立起强烈的合同意识,严格履行合同,按合同约定做好信息系统工程的一切工作。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管理而不是控制。合同管理做得好,可以避免双方责任的分歧,是约束双方遵守合同规则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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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实际上就是合同的执行过程。合同是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合同管理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合同得到有效履行的有力保证,它贯彻于监理活动的始终。

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熟悉合同管理(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掌握完成合同管理监理工作的技能。

10.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内容及分类

10.1.1 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合同又称契约,它是社会财产私有的产物,是随着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到现代,合同已成为实现商品经济流转的纽带,是维护正常商品交换关系的基本法律手段。长期以来,人们在使用合同的同时,也对合同的概念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合同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民法中的合同,也包括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家合同等;狭义的合同公指民法上的合同,即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或数方设立、变更或终止相互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如《民法通则》第八十五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基本上采纳了狭义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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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项目变更控制的工作任务

9.4.1 对需求变更的控制

1. 需求变更的确立

有资料报告,在对500多个项目进行调查,结果显示最常见的变更报告起源于建设单位本身的需求意愿,这种变更试图在项目进展过程中改进项目输出结果——这是一个种现象,通常叫做“范围蔓延”。范围蔓延通常的结果是造成项目的延误及增加项目成本。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涌现,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在应用上新的需求和新的要求越来越清晰,变化也越来越多,也导致了项目建设本身的变更增多。同时,这些需求和要求的变更在项目进程中出现得越晚,对于项目实施来说就越困难,项目成本消耗可能就越高。对于一个项目来说,监理人员要估计到一个项目中肯定会有变更,并且要做好准备。要控制需求变更,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一些规则:

(1)每个项目合同必须包括一个控制系统,通过它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2)每一项项目变更必须用变更申请单提出,它包括对需要批准的变更的描述以及该项变更在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的成果上可能引起的变更
(3)变更必须获得项目各方责任人的书面批准
(4)在准备审批变更申请单前,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总监理工程师商议所有提出的变更;
(5)变更申请单批准后,必须修改项目整体计划,使之反映出该变更,并且使该变更单成为这个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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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变更控制的工作程序

9.3.1 了解变化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项目组织者要经常关注与项目有关的主客观因素,就是发现和把握变化,认真分析变化的性质,确定变化的影响,适时地进行变化的描述,监理工程就是要对整个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9.3.2 接受变更申请

变更申请单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要求或建议,提交书面工程变更建议书。工程变更建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变更的原因及依据;变更的内容及范围;变更引起的合同总价增加或减少;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提前或缩短;为审查所提交的附件及计算资料等。工程变更建议书应在预计可能变更的时间之前14天提出。在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可不受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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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变更控制的基本原则

监理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要有保持预控能力,要有防患于未然的应对措施,要对建设单位提出具体的建议,也要对承建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一般情况在处理变更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9.2.1 对变更申请快速响应

项目变更是正常的、不可避免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处理越早,损失越小;变更处理越迟、难度越大,损失也越大。项目在失控的情况下,任何微小变化的积累,最终都会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和进度产生较大影响,这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监理单位在接到变更申请之后,要快速按照变更处理程序进行变更处理,并迅速下达是否可以进行变更的监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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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在信息系统工程实际的建设过程中是经常发生的,在IT行业中,很多失败的先例都是由于项目的变化不能及时确定和处理,导致项目后期变更太多、成本和进度压力过大而造成的,因此做好变更控制可以更好地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服务。

9.1 项目变更的含义和原因

9.1.1 项目变更的含义

项目变更(Project Modification)是指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环境或者其他的各种原因而对项目的部分或项目的全部功能、性能、架构、技术指标、集成方法、项目进度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信息系统工程本身的特点决定了信息系统工程的变更是经常发生的,有些变更是积极的(更好的设计方案、工程质量的改进),有些变更是消极的(影响工程进度、影响质量),监理单位的变更控制就是评估变更的风险,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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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进度控制的技术手段

控制进度应随时掌握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及时发现计划与实际的偏差,谋求修正和补偿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可以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实施信息系统工程的进度控制,其中图表控制法网络图计划法“香蕉”曲线图法是基本的技术手段。但是应该注意,使用这些技术手段进行进度控制时,必须与具体工程项目紧密结合,灵活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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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进度控制的任务、程序与方法措施

7.3.1 各阶段主要任务

1. 准备阶段

(1)参与建设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编制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内容包含项目主要内容、组织管理、项目实施阶段划分和项目实施进程等。
(2)协助建设单位分析项目的内容及项目周期,并提出安排工程进度的合理建议
(3)对建设合同中所涉及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周期等做出详细说明,并建议建设单位做出合理的安排
(4)监理应对招标书中的工程实施计划(包括人员、时间、阶段性工作任务等)及其保障措施提出建议,并在招标书中明确规定。
(5)在协助评标时,应对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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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进度控制的目标与范围

7.2.1 进度控制的意义

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的主要控制手段之一,进度控制包括以下重要意义。

1. 有利于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进度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项目按预定时间交付使用的保证。比如,一个ERP或SCM项目按计划投入使用,可以使企业尽早提高运营效率与效果,增加社会效益,为国家增加利税收入;反之,如果进度失控和拖延工期,不仅是投资的失控和时间的浪费,甚至会给国民经济带来不良后果。

2. 有利于维持良好的管理秩序

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具有投入大、消耗多、涉及组织结构创新、关联环节多等特点,项目建设既需要资金、人力、物资的保证,也影响到众多部门的正常运转。如果投资项目进度失控,将不可避免地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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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控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要素。进度控制是保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按期完成的基本措施。进度控制与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并列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控制的三大目标之一。作为监理工程师,应该了解进度控制的基本要求,掌握完成进度控制监理工作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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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提这章节,感觉教材的内容有点老旧。

8.2.5 投资控制的方法与技术

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仅依靠经验、直觉、审查的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掌握一些先进的技术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1. 投资控制的常用技术

1)利用费用控制改变系统
通常是说明费用线被改变的基本步骤,这包括文档工作、跟踪系统及调整系统,费用的改变应该与其他控制系统相协调。

2)实施的度量
主要帮助分析各种变化产生的原因,挣值分析法是一种最为常用的分析方法。费用控制的一个重要工作是确定导致误差的原因以及如何弥补、纠正所出现的误差。

3)督促建立附加的计划
很少有项目能够准确地按照期望的计划执行,不可预见的各种情况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重新对项目的费用做出新的估计和修改。

4)利用计算工具
通常是借助相关的计算机项目管理软件和电子制表软件来跟踪计划费用、实际费用和预测费用改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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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信息系统工程投资控制基础知识与方法

8.2.1 信息工程项目投资

所谓项目投资,就是投资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将其能支配的资金(或其他资源)投入工程项目建设的过程。这里,投资包含三层含义,一是指投入资金(或其他资源);二是指投资主体的资金投放行为,包括资金的筹措、投向、投资决策、投资计划、实施、调控等活动;三是指资金(或其他资源)的投入过程。

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中,投资可理解成进行某项信息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即为项目实施完成,建设单位所支付的设备采购费用、应用环境所需的系统软件和配置软件费用;支付承建单位的设计、开发、服务费用;监理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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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投资控制概述

8.1.1 投资控制内容

1. 投资控制概要

信息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主要是在批准的预算条件下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完成。即指在项目投资的形成过程中,对项目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及时纠正即将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偏差,把各项项目费用控制在计划投资的范围之内,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信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目的,在于降低项目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由一些过程组成,要在预算下完成项目的这些过程是必不可少的,图8.1提供了这些过程的主要框架。
图8.1 项目投资过程的主要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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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手段:评审、测试、旁站、抽查

6.4 质量控制手段

6.4.1 评审

评审的主要目的是本着公正的原则检查项目的当前状态,项目评审一般是在主要的项目里程碑接近完成时进行,比如总体设计、产品设计、编码或测试完成的时候。通过专家评审,可以及时发现重大问题,并给出处理意见。

1. 评审依据

(1)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
(2)有关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文件和批示;
(3)己经确定的本方案的承前性文件;
(4)监理工程师搜集的监理信息。

2. 评审的范围

一般来说,一个信息系统工程需要采用专家会审内容有:
(1)建设单位的用户需求和招标方案
(2)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
(3)承建单位的总体技术方案
(4)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方案
(5)承建单位的系统集成方案
(6)承建单位有关应用软件开发的重要过程文档;
(7)工程验收方案;
(8)承建单位的培训方案与计划:
(9)其他需要会审的重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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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点是这章节的考点、重点咯

6.3 分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

6.3.1 质量控制点

1. 设置质量控制点的目的

所谓质量控制点,是指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重点控制对象或重点建设进程,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而设置的一种管理模式。

在工程项目进行的不同阶段,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设置不同的质量控制点,通常情况下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点、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和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点。其目的就是通过对控制点的设置,可以将工程质量总目标分解为各控制点的分目标,以便通过对各控制点分目标的控制,来实现对工程质量总目标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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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质量体系控制

6.2.1 质量保证体系的概念

质量保证体系是指为保证性能、过程或服务在质量上满足规定的要求或潜在的要求,由组织机构、职责、程序、活动、能力和资源等构成的有机整体。质量体系的结构是由领导责任、质量责任和权限、组织结构、资源和人员以及工作程序五方面组成。这五方面按其性质可分为规章制度和客观物质条件两大部分。一个客观存在的质量体系,首先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即人员、检测设备及能力等,然后通过设置组织机构,规定各级人员职责、工作程序、质量活动内容等规章制度,组成一个有机体,这样的体系才能经济、有效、协调地满足用户的需要。质量保证体系是和具体的业务方向相符合的,在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集成方、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建立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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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是项目建设的核心,是决定整个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也是一个项目是否成功的最根本标志,质量控制是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和变更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如果质量失控,那么成本、进度和变更控制就无从谈起,质量控制要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始终。

由于信息系统工作的建设过程是人的智力的劳动,具有可视性差、变更比较频繁等特点,因此信息工程的质量控制过程就显得更加复杂。信息系统的质量控制主要从质量体系控制、实施过程控制以及单元控制入手,通过阶段性评审,评估,以及实时测试等手段尽早地发现质量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达到工程的质量目标。

本章包含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体系控制工程各阶段的质量控制监理单位法以及质量控制监理手段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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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的实施要点

(1)制定阶段性质量控制计划,是实施阶段性质量控制的基础

阶段性质量控制计划包括:确定控制内容,技术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手段,建立阶段性质量控制责任制和质量检查制度。

(2)进行工程各阶段分析,分清主次,抓住关键是阶段性工程结果质量控制的目的

工程各阶段分析是指从众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中,找出对特定工程阶段重要的或关键的质量特征特性指标起支配性作用或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因素,以便在工程实施中对那些主要因素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标准,开展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关键质量的重点控制。

(3)设置阶段性质量控制点,实施跟踪控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质量控制点是实施质量控制的重点:

  • 在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过程或环节及隐蔽工程;
  • 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或质量变异大的工序、部位和实施对象;
  • 对后续工程实施或后续阶段质量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工序、部位或对象;
  • 实施中无足够把握的、实施条件困难或技术难度大的过程或环节;
  • 在采用新技术或新设备应用的部位或环节等处都应设置质量控制点等。

(4)严格进行各过程间交接检查

主要项目工作各阶段(包括布线中的隐蔽作业)需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签署验收

  • 如综合布线系统的各项材料,包括插座、屏蔽线及RJ45插头等等,应经现场监理检查、测试,未经测试不得往下进行安装。
  • 又如在综合布线系统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测试、检查,不得与整个计算机网络系统相联通电等。对于重要的工程阶段,专业质量监理工程师还要亲自进行测试或技术复核。
  • 坚持项目各阶段实施验收合格后,才准进行下阶段工程实施的原则,由实施、开发单位进行检测或评审后,并认为合格后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到现场或机房、实验室会同检验。合格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签署认可后,方能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

【说明】
某大型股份制银行拟建设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包括训练平台、推理平台,全国各地的分行技术部门提供资源统一、按需分配、合理计费的训练及推理算力。由于对人工智能相关网络信息系统了解较少,银行委托了监理单位承担全过程监理。
【事件一】
网络系统工程验收时,监理单位对承建单位提交的文档数量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了审核。
【事件二】
监理单位考虑创新中心采用的人工智能设备刚投放市场,担心建设单位系统运维人员难以进行正常维护,要求承建单位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
【事件三】
网络基础平台验收前,银行要求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核承建单位对服务器的测试工作,确保金融业务运行安全。

【问题1】(6分)
针对事件一,请补充监理单位审核内容的缺失部分。
【问题2】(5分)
针对事件二,请指出承建单位应该在培训方案中明确哪些内容。
【问题3】(4分)
针对事件三,请指出对服务器主要功能及性能进行测试的验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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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甲单位拟建设治超联网综合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包括非现场执法记录、重点货运源头视频分析、可疑行为监管追等。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选定丙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甲单位在丙单位协助下,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丙单位协助甲单位展开了软件开发商的招标工作。确定中标单位后,甲单位与中标单位乙签订了开发合同,监理工程师评审合同后,发现合同对维护服务没有进行约定。乙单位解释软件维护工作应由使用单位的技术部门负责,所以未在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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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某省拟建立新型智能制造科技园区,主要引入面向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的生产企业。为保障安全生产,建设单位甲将园区中智慧安监一体化平台项目托给承建单位乙,并委托丙单位负责全过程项目监理。
安监平台网络系统建设开工前,甲单位项目负责人告诉监理工程师小姚,乙单位已经提交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组织计划,于是小姚通知乙单位尽快开工。甲单位对机房场地的选址环境尤为重视,提出一系列要求,小姚也将其转达给承建单位,并监督落实。
为保证项目质量,小姚建议乙单位搭建一个小型测试网络,用于模拟真实的网络环境进行模拟建网测试。

【问题1】(5分)
请指出小姚在开工前还应审核哪些内容。
【问题2】(5分)
请判断甲单位提出的选址要求是否正确(填写在答题纸的对应栏内,正确的填写√,错误的填写“x”)。
(1)本省多雨易涝,场地位置应在海平面2000-4000米之间。 ( )
(2)应尽量靠近无线电台和雷达,取消隔离设备,最大限度便于通信。 ( )
(3)应以电源和空调系统施工是否方便为选址原则之一。 ( )
(4)机房地板载重量必须达到600kg/m,表面电阻应大于0.5MΩ。 ( )
(5)网络设备应远离计算机设备,防止电磁干扰。 ( )
【问题3】(5分)
模拟建网测试必须制定模拟测试方案,请写出模拟测试方案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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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监理规划

5.3.1编制监理规划的意义

1.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意义

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是将监理委托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任务具体化,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实现监理任务的措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是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的工作计划,也是监理单位为完成工程建设管理全过程的监理工作任务所编制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中,应该明确规定监理的指导思想、计划目标、计划实施进度、计划实施的保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等一系列需要统筹规划的问题。因此,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的目的就是把信息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的实施过程纳入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的科学管理范畴,以确保监理任务完成和监理目标的最终实现。监理单位应该高度重视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工作。一份完善的、有效的、高质量的项目监理规划可以充分地显示出监理单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很好地体现出监理单位的业务素质,同时也为以后监理任务的顺利完成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编制,并由建设单位认可,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后执行。

监理规划是整个项目开展监理工作的依据和基础监理规划相当于一个监理项目的“初步设计”,而监理实施细则相当于具体的“实施图设计”。

监理单位在接受监理任务,开展监理投标和监理委托合同谈判时,应该根据建设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招标的要求和意图,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大纲,使建设单位通过监理大纲了解监理单位对该项目监理的行动纲要,增强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从事项目监理的信任感和认同感,促成双方合同洽谈和合同签约的成功。在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对监理大纲进一步细化,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规划,作为监理单位对监理项目的行动指南,也可以作为建设单位考核监理单位对监理委托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因此,监理规划在监理单位经营管理活动中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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